• 企業管治

    董事會已成立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該等委員會分別獲授予各項職責。審核、薪酬及提名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履行職責及監督業務的特定範疇。

  • 審核委員會

    我們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遵照上市規則第3.21條及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第C.3段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陳建文博士、Katherine Rong Xin女士及魯梅女士,彼等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建文博士為審核委員會主席,並具備上市規則第3.10(2)條所規定的適當專業資格或會計或有關財務管理的專業知識。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就財務申報、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提供獨立意見、監督審核程序、制訂及檢討政策以及履行董事會指派的其他職責及責任。

  • 薪酬委員會

    我們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遵照上市規則第3.25條及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第B.1段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Katherine Rong Xin女士、周勤女士及陳建文博士。Katherine Rong Xin女士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但不限於(i)制定及檢討有關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並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ii)就制訂有關薪酬的政策設立正式且具透明度的程序;(iii)釐定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待遇的條款;及(iv)通過參考董事不時議決的企業目標及宗旨檢討及批准與表現掛鈎的薪酬。

  • 提名委員會

    我們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遵照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第A.5段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書面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魯梅女士、周勤女士及Katherine Rong Xin女士。魯梅女士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i)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規模及組成,並就任何建議變動作出推薦建議;(ii)物色及甄選提名董事,或就甄選提名董事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iii)確保董事會多元化;(iv)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v)就有關董事委任、重新委任、罷免及繼任的相關事宜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議。